【乐天谷文存】清明时节读陈道衍先生文章:《想到了死后的事及其他》(转载)
2019-05-11 09: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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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读陈道衍先生文章:《想到了死后的事及其他》(转载)

乐天蓝鹰_新浪博客 (2006-04-05 06:56:4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5e51f2010002gc.html

陈道衍先生照片(2006)


想到了死后的事及其他
陈道衍

1997年7月1日

  年轻时没有想到过死,更不会去想死后的事。后来读到鲁迅先生关于死的一篇文章,其中有“埋掉拉倒”的主张,十分钦佩。之后,又读到陆游《示儿》一诗,原来古人也知道人死了就“万事空”了。这样,不免注意观察和分析各种各样的人死后的事,他们是不是都因知道“死后”“万事空”而主张“埋掉拉倒”呢?

  回忆我的祖母、祖父,他们是老死的,应了谚语“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招自己去”的说法。他们的殡葬礼仪,应是当时故乡农村最简单的形式了。

  父亲在我十岁时死于肺病。那是1942年,他带领妹妹道容在天津。当时,在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下,谋生本是不易的事,小姑母介绍他到一家商店记帐,不幸得病,无力医治而只身返回浙江(姑母留下了妹妹,直到解放后)。父亲那时已病入膏肓,母亲依靠当小学教师的菲薄收入,要养活我们兄弟二人,当然也无可奈何,父亲终于因肺结核死在浙江慈溪庄桥小学我母亲的宿舍里。我还小,只记得他临终指着一本地图,却无法猜到他的意愿了。当时无力埋葬,更无力运回家乡,小姑母寄来10元,才买了棺木,灵柩暂存慈溪寄棺所,好在那也是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也是我母亲的故乡。直到抗战胜利,母亲在亲友的建议和帮助下,才按乡俗,将灵柩移回奉化三石,在陈家村东的一个小山坡上,用河卵石堆起了一座坟墓。这样做法,是不是符合父亲的意愿,就谁也说不清了。

  母亲死于1963年1月,那是三年自然灾害之后。即使是国家处于经济极度困难的时期,母亲病重时还是得到了必要的公费医疗。那时她在宁波西郊柏树桥小学任教,不但在指定的公费医疗单位诊治,还曾转院到上海就诊(在上海,她挤住在我干妈家,每天去医院)。然而医学还没有发展到足以征服癌症的水平,母亲不幸逝世。

  母亲年轻时不信鬼神,在国共合作搞农民运动时,她还率领妇女推倒了庙中的菩萨(此事引起社会轰动。后来母亲得伤寒,人们说是打菩萨的报应。关于当时妇女打菩萨一事,已载入慈溪地方志)。她病危时,我远在黑龙江任教,慧珠发来电报,四个字:“母亡,勿归。”我一向尊敬母亲,也深信慧珠电报是忠实反映了母亲的意愿,知道母亲希望我不要因奔丧而耽误了工作。后来妹妹告诉我,她临终有两句话交代:一是遗体火化,二是不要通知我回来。当时习俗还是以土葬为主,我妹妹不忍将母亲遗体火化,但亲友考虑到当时的经济情况和其他条件,最后还是决定尊重死者意愿,才发了给我的电报。道容与慧珠姑嫂二人按遗嘱主持了火化遗体的后事。几年后,我妹妹将骨灰送回家乡与父亲合葬。再后,到七十年代,弟弟在墓前立一块碑,刻上了父母的姓名,以及我们兄妹三人并我的两个儿子积瑜、一葵的名字。

  我回浙东看望弟妹时,总要回故乡,去墓地凭吊父母。总看到不知谁家的黄豆,种满了父母的坟台,几棵南瓜藤,更爬满了整个坟头,虽然影响瞻观,我还是没有把它们除掉,我认为以父母一生的为人,地下有知,也会因为死后尚能以一片坟地为他人(我想多是本家农民)谋点福利,也会欣慰。但弟媳对此十分不满,她有她的看法,终于用水泥抹平了坟台,也拔掉了爬到坟头的瓜藤。

  我有一位表姐(大姑母的女儿,秀翠姐),一向与我们家兄妹关系密切,不幸于1993年在上海去世。她病危时叮嘱不要惊动亲友,我从外甥女来信中得到噩耗,她的骨灰,已按乡俗归葬农村去了。一年后,我回乡时专门去班溪她墓地看望,陪我同去的另一位表姐(金娣姐),还带了香烛、祭品,口中念念有词:“阿姐,道衍阿弟来看望你了……”我只是默默站在一旁,回忆着她的音容笑貌,想着她对社会(她是一名家庭妇女,兼任街道里弄工作)、对家庭、对亲友所做的种种好事。

  人死以后怎么办?各人的归宿是不一样的。受到时代、环境、个人的信仰、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种种影响,也说不上哪个更对,更好。

  小时候,常常翻山越岭到十里外的岩头大姑母家去玩,姑母是一位慈祥善良、和蔼可亲的老人,又是一位虔诚的宗教信徒。她的信仰,是乡间普遍流行的由儒、释、道各家混成的一种观念。既尊奉观音、如来,也相信玉皇大帝,当然也劝孩子们要拜孔圣人,敬惜字纸。她相信善恶有报,因而劝人为善。我常常看她闲下来时,总是手抚念珠,口中反复诵读着“般若波罗密多……”后来才知道,这是《心经》的开头。和姑母在一起,不免耳濡目染,对另外一个假想的世界,产生一种情感,在进入寺院、庙宇时,当然是肃然起敬。参加革命后,学习了唯物论,懂得了宗教的起源与本质,但是这种心情,却没有改变多少。

  对于宗教,渐渐明确了两个界限。一个是坚持唯物论和允许信仰自由,另一个是作为一种宗教的教义和借宗教搞迷信活动。在这中间,不断调整自己,找到正确的位置。也就是说,在想到死后的事时,首先要坚持唯物史观,知道“死后”“万事空”而主张“×掉拉倒”(现在不主张“埋”了,这个字要改为“烧”了)。另一方面也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理解他人以各自信奉的宗教仪式来举行葬礼。

  同时,我也常想,宗教之所以吸引一些人,是因为它的教义在他们看来有合理的因素,它的神灵在形象上也确有感人之处。

  家喻户晓的佛教菩萨观世音,就是以大慈大悲而获得敬奉。浙东普陀山有一个小寺院,叫做“观音不肯去”。“去”是离去的意思,说的是观音从西方来,本欲东渡,但到了这里后流连不舍,于是把普陀山作为显灵说法之地。似乎这菩萨对我们情有独钟。明知观音并非实有其人,初来中国时也不是女身,五代、唐以后才以女子形象出现。但人们不断赋予其善良的心地,优秀的品格,使这尊菩萨救苦救难,帮助弱者的形象树立起来了。

  还有一位坐在寺院山门的弥勒佛(弥勒菩萨)原来是五代后梁明州(今属浙江)奉化一个和尚契此的形象,传说他常常身背布袋化缘,“行止疯癫”,人称布袋和尚。人们根据他死前的偈语,认定他是弥勒佛的化身,所以把他大肚笑脸的可爱形象,塑在寺院供奉。我是十分钦佩这位菩萨的,离休后还专门收集关于他的楹联。我最欣赏的是浙江杭州灵隐寺和奉化溪口雪窦寺的对联,前者讲到弥勒佛的笑是广结善缘,以“笑脸相迎”前来参禅的人,后者讲到布袋里的“废物并非无用”,使人产生自信。这样的形象,教育启发意义也应是肯定的。

  乍看,这些与死没有多大关系,然而,从心灵深处去细细寻找,为什么许多人既宣称自己是唯物主义者,却偏偏热衷于本质是唯心主义的迷信活动呢?我以为没有划清其中的基本界限,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我一直以为,我们尊敬和爱某一个人,是因为他有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的思想、品格和行为,他作出了对我们有益的贡献乃至牺牲,当他死去后,人们想到他生前的种种好处,也就自然会产生怀念之情,内心悲哀、乃至失声痛哭,都是很自然的。

  对于这样的人,生前我们尊敬他,爱他,死后我们回忆他一生的事迹,宣扬他的优点,谅解他的不足,也就是最好的祭奠和怀念了。

  中华民族从古到今有许多不同的殡葬习俗,各地区、各少数民族也有各自的做法,无非都要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庄严肃穆的仪式,对于那些对人类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和有垂范意义的人物是必要的;而那种以迷信为依据的种种铺排行为,却是令人可笑的。因为后者既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也显得与怀念逝者的气氛格格不入。有的还作出许多与逝者意愿相左的事情,如果逝者真的有知,也会不安甚至起来抗议的。

  报载,列宁,这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曾经嘱咐,死后要葬在他母亲坟墓旁边。当列宁逝世后,苏联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在红场上建造了列宁陵墓,这一决定虽然违背逝者意思,但是它符合广大群众的心愿,如果列宁地下有知,也许会对此谅解而作出妥协。然而现在这个国家已经解体,新的俄罗斯不再奉行社会主义制度,似乎列宁也就没有必要再留在红场上了。于是有人找出一个理由,说应当尊重列宁生前的愿望,把灵柩送到他母亲身旁。

  前一次本来可以不做,但是做了,人们欢迎和理解;这后一次是为什么呢?七十多年过去了,列宁墓早已成为历史文物,为什么还要迁移呢?难道这样就可以抹去历史了吗?

  联想到我所在的福州铁路中学校园内,有一条从山坡下来的排水沟,在大门附近的通道上,覆盖水沟的一块块石板,竟是被抛弃的墓碑,有一块还是光绪年间的,至今不过百年,已失去它作为标志的作用,而回归自然了。这也不奇怪,奇怪的可能是他们也许有不少子孙活在世上,其中有的也许正在为自己大修寿域吧!他们有没有想过,当他们过世之后,若干年后,是不是也会遇到同样的遭遇呢?

  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修建一所学校,把原来的一座小山平了,很正常。向前看,为了子孙后代,为什么非要占那么一块可贵的地方,然后又被人抹去呢?前车之鉴,为什么在这里却用不上呢?

  建国四十多年来,国家对殡葬有了更为文明的要求。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也由于两岸的交流和香港的回归,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许多的变化,用一句话说,两极分化现象加剧了。

  有许多人,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站在人类进步的高度,对于死后的事,作出伟大的决定。他们不与活人争地盘,要求把骨灰抛洒在高山、大地或江河湖海。来自自然,回归自然。他们甚至愿意奉献自己的器官乃至躯体,造福他人或为医学研究作贡献,为我作出了榜样。当他们的亲人理解、支持他们的要求时,他们的伟大决定,也就可能变为现实。

  当我离休并年过花甲之后,似乎觉得这“死”是越来越近了,因而“死后的事”也就不免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因为深知谁也免不了一死,所以就更多地观察和思考这个问题,考虑的角度,也与年轻时完全不同了。这样,我渐渐形成了一个关于死后的事的原则,那就是:着眼未来,不要排场,不要做使人为难的事。甚至明确提出了具体的主张。在我六十岁的时候,曾把这个意思向有关领导表示过,他很爽快地说:“那你就把遗嘱写下来吧!”六十岁写遗嘱,对我说来,似乎早了一点,所以没有动笔。这样又过去了五年。六十五岁,对于盛世公民,写遗嘱也还嫌早,可是这些心里话,又很想一吐为快。心想,不如先写一篇文章,来表达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唯一的希望是得到人们的理解,尤其是亲人的理解与支持。

文章引用自陈道衍回信(06-04-04 20:22电子邮件)


清明时节读陈道衍先生文章:《再说说死后的事》(转载)

乐天蓝鹰_新浪博客 (2006-04-05 07:16:3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5e51f2010002gd.html


再说说死后的事

陈道衍

  关于后事的那篇文章写成后,我送给几位友人看过。几位五十年代的战友不愿表态,福州市几位素不相识的语文教师以为没有中心,福州铁路分局文联领导人、作家郭开桂看了,却将它推荐给《福建铁路文学》去发表了。排版既成,嘱我校对,与我共同斟酌修改了行文时不够严密的一些词语,我也得以删去亲人的姓名。文章印出后,题目改为《死后的事及其他》。我再次复印几份,寄给亲友。各人的反应不同,也有不愿表态的,可能有人以为不太吉利吧!

  福州铁路中学离休了的老书记薛振钦说:“我赞同你的看法,只是某些地方不够明确,不够有劲。”是呀,一生主要是做教书匠,只知道遵循教学大纲,循循善诱,除了实在忍不住时发几句牢骚,过分刚烈、泼辣的言行,是不敢有的。所以文章写成这样,也应了“文如其人”那句名言吧!他又说,他也想了几条,于是一、二、三、四地讲了出来,也是胸有成竹。他讲的内容多数与我所想的契合,有的却是我不曾想到的,当然我也有与他不同的想法。

  话讲到这里,就觉得有必要把我的几点主张写出来了:

  1、不要发任何形式的讣告,更不要在墙上张贴什么,有碍瞻观。妹妹、弟弟要告诉,但坚决不要来此。大儿子一家在上海,各有其事,来不来都可以,孙女上学为重,坚决不要来。其他亲友可以事后相告,即:如果他们来信,可以寄回统一内容的信及我的章篇文章,如果他们没有来信,也就不必主动去告诉了。我想,读了本文,每一个人都会谅解我的。

  2、不举行任何追悼会、遗体告别等纪念仪式,也不在家里设灵堂,也不张贴任何哀悼性文字,诸如挽联、挽诗,如有所赠,则转交九九诗社或福建老年大学诗词学会,在编印新集时选择刊出。坚决不接受任何亲友的物质吊唁,当然也不能搞任何称为风俗的迷信活动,更不应举行家乡称为豆腐羹饭的那种酒宴了。

  3、老病而死者的器官,大概是用处不大的了,如有用就献给南京军区福州医院或位于福州的某一个医学院,还要看他们要不要。因为我这一生在福州的时间最长,而我身上一切可以称为优点的东西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所给予的,并且,我的一生、直到离休之后从事的,都是关心、培养下一代的工作。这件事要请福州铁路分局老干部部安排派员(在此先要向他们致意),以最简单的方式处理,即火化后骨灰撒到闽江(如果不允许,则撒到海里)。文件规定给予离休干部的丧葬费,应是够用的了,不要再花公家或他人的钱。

  4、妻和两个儿子,以及亲朋好友,也不必悲痛,只要能够原谅我的不足之处,我就满足了。同时希望一定要尊重和支持我以上不近人情但充满理性的要求,不要受任何人的劝说而改变我的主意──这是我此生最后一个不能自主的愿望了。

  上面这些意思,在前一篇文章里都隐约表达了,有些话,则在文章公开发表时删去了,所以有必要重申一番。

  回归自然是人的必然趋势,九九诗社已故社长卢叨同志在1982年9月有《回归》一诗,曰:“万物生死一律同,清流骨灰两相逢。蒸凝愿随东海水,化作彩虹展长空。”(见中国工人出版社1994年9月版《卢叨诗文集》363页)我以为是高尚的遗愿。作为诗社一员,我要向卢老学习,并想借用他的诗。前三句是可以的,第四句却难以做到,所以将这一句改为“剡溪嫩江一脉通”。剡溪是我故乡浙江奉化三石村边的一条小溪,嫩江则从黑龙江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流过,经松花江、黑龙江流向俄罗斯的远东入海,富拉尔基是我度过人生25岁到44岁这段最珍贵时光,还包括吃尽苦头的“文化大革命”的地方,堪称第二故乡。这样,“东海”也要改为“沧海”好。变成:

  万物生死一律同,清流骨灰两相逢。

  蒸凝愿随沧海水,剡溪嫩江一脉通。

   1998年1月26日初稿 (修昕为我打字于龙岩)

   2006年4月4日修订排版

文章引用自:陈道衍回信(06-04-04 20:22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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